摩尔曼斯克
小的时候,经常喜欢在新华书店看书。应该也算当年一种有趣的免费活动。
当时的新书,不会用塑封包装包起来,可以随意翻阅,体验很好。于是我可能是无锡看过超人、蝙蝠侠这类科幻小说的最小读者之一。
我爸教我认字很早,大概小班就开始认字了,大班已经可以阅读很多小说。在那个不流行鸡娃的年代,已经是很稀罕的事情。于是我在新华书店看奥特曼杂志,看三国演义,看海底两万里。还记得小学时遇到高年级同学做阅读量普查,问我每个月课外书读多少字。我随口答,两百多万吧,至今还记得他惊呆的表情,明显觉得我在说谎。而我瞄一眼他调查表上的数据,都是 几千、几万居多。可我确实没说谎,一本科幻小说平均三十万字,一个月随便读个几本,就超过一百万字了。虽然算不上什么精读,但确实给语文学习带来了不少帮助。很多阅读理解,老师会教一些答题技巧,而我很多时候不需要任何技巧,就凭感觉也能答出来。我想,这个和派大欣的化妆一样,无她,唯手熟尔。(嘻嘻,致敬下我的爱人)
可能因为那时书店里大部分都是翻译作品,看到那一个个特别的名词,让我对国外的地名和人名有一种莫名的“高级感”。所以我觉得用抽象的地名和人名来做标题,在视觉上有种特殊的愉悦感,起码让我愉悦了,所以这篇很自然就叫《摩尔曼斯克》。
想写上一篇的时候还是在,想写上一篇的时候。我应该在去美国之前写的,记得有次惹你不高兴,你哭的喘不过气,我想记录一篇《再也不会这么惹你生气》。西雅图派克市场和华盛顿大学的共同经历,几乎是第一次和你以情侣的身份自由自在地旅行。我电话里说过,回忆这一段特别甜。我好像写这些文字的同时,抬头就能看到你站在海边,微笑拿着拍立得照片对我说:你看,这不就是汤唯嘛。(于是当天晚上我就想好好让汤唯抖抖~) 虽然晚上因为疲惫和情绪并没有实现,于是当天孤单的我在沙发上想写一篇《西雅图夜 未眠》,都差点被自己的断句感到激动,而这份激动也仅仅到此为止了。太累了,于是草草配了个图发朋友圈作为一个交代。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,我会选择冲进房间里好好让汤唯抖抖,然后问你,是梁朝伟厉害还是我厉害?
关于摩尔曼斯克的记忆,是最近且最鲜活的。我们有了更多的合照和回忆,我感觉对你的身体也愈发驾轻就熟,知道如何最大化利用你的长腿,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的体位和姿势,知道你快到达时的神态和表情。好像昨天还在和你开雪橇车,别的女孩子只想当乘客,只有你主动当驾驶者,好勇敢的你,所以我让时常想被你驾驭。
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总是很难忘,这句描述的很小学生,但我觉得我们的感情和相处真的就是这么简单而真挚。一起去看北部巨人雕像的时候,大雪纷飞,刮在脸上有点疼,我们一起躲在巨人背后的阴影里。我当时在想,二十年后,如果我们失去联络了,而我又很想你的话。我觉得我再来一次这里,还是可以找到我们来时的足迹,哪怕那时是晴天,我也要再站在这个巨人背后的角落,想象二十年前和你一起拥抱的感觉。
在这份感情最开始的时候,我的表述是:我想和你谈一场无限期的恋爱。而你最喜欢的棱镜乐队有一首歌《我想以世纪的名义和你在一起》。
我想总有一天,你会明白,也许并没有人在画饼,可能他是在排队买面粉的路上……